申请材料:
(一)探矿权保留申请登记书
(二)申请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
(三)勘查许可证
(四)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意见
(五)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保留申请的相关材料
(六)能够说明需要继续延长保留期原因的相关文件
(七)经评审备案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
常见问题:
Q:探矿权保留的勘察程度要求?
A:大中型的煤和大型非煤探矿权申请保留,应当达到勘探程度;其他探矿权申请保留,应当达到详查及以上程度;已设采矿权垂直投影范围内的探矿权首次申请保留,应当达到详查及以上程度。